2007年10月26日

语言与思维

所谓思维,或者称之为大脑的活动,乃是构造感觉之间的关系。如感觉在时间上的先后导致因果关系,范式的匹配构成所属关系,多个所属关系构成归纳,反向应用则构成演绎。

尽管我们会把一组直接经验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定义为某个抽象的词,但我们的语言中具有实际意义的词归根到底都含有或多或少的直接经验。即使是间接经验,在理解时也会把它和已知的直接经验作类比。

因为人类感觉器官的相似性,所以这些感觉的记忆并不需要语言的存在,比如当说起“甜”时,人们首先想起的应该是那种感觉,然后为了表达再把这种感觉翻译成“甜”或者“sweet”。这些词都是语言中的实词。

但语言中的虚词和语法结构则直接和感觉之间的关系相对应。比如说“苹果是甜的”,那么这个“是”就必须以某种语法的形式存在。

这样我们就可以理解那些经常在中文句子中掺入英文词的人,他们的“感觉->实词”翻译系统不能提供中文时,就会提供英文。

但中文句子中的虚词和语法结构不会变成英文。

所以,“多一种语言多一种思维方式”,这句话是针对语法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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