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8日

用户就是上帝(续)

前几天写的“用户就是上帝”,陈波老师提出了他的观点。看来我还再多啰嗦几句:

说到底,无非就是一件甲方乙方各执一理,其实我的观点是,针对不同的用户采用不同的服务:对于合情合理的用户提供真诚热情的服务,对于蛮不讲理的用户,不妨给他们碰个钉子。

随着服务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导致服务提供商低三下四的,最终用户的脾气也越来越大,基本上都是给惯出来的。套霍元甲主题曲的一句话“因为畏缩与忍让,人家骄气日盛”,正合适。

2 条评论:

Chen Bo 说...

我觉得,既然是买方市场,那么,对于哪怕是蛮不讲理的用户,可能也要稍为赔个笑脸吧。否则,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他添油加醋的一番诋毁,可能你这服务公司也会有所损失。

dasdwdsadasd 说...

看来陈老师是没有遇到那些“得理不饶人、无理搅三分”的用户。

对于蛮不讲理的用户,即使赔了笑脸,他更是认为自己有理了,蹬鼻子上脸。况且添油加醋的诋毁对这类人来说,是一项“义务”,他会义不容辞的去做的。

更主要的是,同样的一件事情,厚道的用户来反映,结果是问题得到解决;刁蛮的用户来反映,结果是解决了问题还得赔偿,这样对厚道的用户来说实在是太不公平了。这更是一个不良的社会导向。